根据《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9年度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预算的通知》(黔教财〔2009〕113号)和《贵州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要求,经过各学院认真评选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,同意推荐文学院杨志娟等960名同学为2009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。现将获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(名单附后)。公示时间为2009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,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。
电话:6702239、6702372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09年1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