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2日上午,历史与政治学院2014级历史专业研究生党支部在4509教室召开了党组织生活交流会,主要围绕学习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展开。会议由书记张良超主持,宣传委员邓诗璇做会议记录,全体党支部成员参加。
杨东莹首先向大家说明《条例》的内容。该《条例》是在1996年制定的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的基础上进行的重新修订,是根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,对普通高等学校的管理体制、党组织设置、党组织主要职责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、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、干部和人才工作、思想政治工作,以及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等做出了新的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。
桂珍明补充说到,新《条例》特别突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、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等内容,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,进一步推进 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、民主化、制度化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张文艳认为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是十分重要的,它肩负着发展在校积极分子和党员管理及基层思想教育的重任,它为党员的发展指明了方向。所以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人员要有十分的耐心,在工作时不急躁不慌乱,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办事,这样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,使学校在稳定中发展和前进。
尹文经关于《条例》中“党的纪律检查工作”有一些思考,她说法律和规则是社会运行的基石,是社会有序运转、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基本元素。法制意识不强和执法力度不够,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。这都直接破坏了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,带给人们错误的信息,助长了人们不择手段实现个人目的的风气。规则形同虚设,社会必定混乱无序。衡量一个国家、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,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政府和每一个公民的规则意识、法律意识。
书记张良超最后总结说,《条例》中规定:大学生党的支部委员会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、团结进步、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。因此,我们党支部在坚持服从上级党组织的同时,推动学生班级进步。适时展开对学生党员的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,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影响、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,完成学习任务。并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,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,不断扩大学生党员队伍。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,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使得我们党支部成为坚固的战斗堡垒。。